西安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新华网
新华网 > 陕西 > 正文
2024 11/ 08 09:10:34
来源:西安日报

西安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字体:

  11月7日,经预测,西安市可能出现持续36小时及以上的中度污染风险,西安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于2024年11月9日19:00执行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陕西省气象台的预测预报及会商研判结果:8日至12日,关中地区气压场较弱,扩散条件持续转差,预测我市可能出现持续36小时及以上的中度污染风险,预计11月10日我市AQI指数将达到125-155。

  相关市级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和各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落实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以及强制性减排措施。

  提醒中小学、幼儿园及同等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尽量安排室内课程,减少户外活动;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同时,建议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节约用电,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有条件的尽量选择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企事业单位可实行错峰上下班。

  强制性减排措施中,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优先使用煤耗低的机组发电;降低煤电外输量;督导电力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实施错峰运输等措施,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西安市范围内除保障类及抢修抢险外的施工工地(含企业内堆场)停止涉土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改造、建筑工地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作业),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焊接、混凝土搅拌等涉气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物料堆放等场所完全覆盖。

  此外,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督查和执法检查,确保涉气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和减排比例的规定执行应急减排措施;保障类企业根据民生需求实行“以热定产(电)”或“以量定产”;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对一氧化碳高值的重点街镇实施驻村监管等应急管控措施。(记者 高乐)

【纠错】 【责任编辑:汪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