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示范引领广大法院干警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文件,表彰40个“全国模范法院”、60名“全国模范法官”。其中,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陈晶获“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陈晶(左一)。
“多办案、办好案,不断提升专业能力,通过裁判案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这是我能够为西安法治社会建设贡献的一份力量。”从书记员到员额法官,参加工作18年来,陈晶一直在商事审判一线深耕细作,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产权、公司股权、破产清算、涉外案件审判经验。
在陈晶看来,破产案件办理中法官的调查和衡量很重要。在陕西首例非公有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审理中,作为承办法官的他多次前往上海、北京等地处置公司资产,协调债权人的利益诉求,严格法律适用,均衡保护债权人、企业职工、股东、战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累计清收资金1.69亿元,处置债务近20亿,帮助企业免除退市风险,确保企业重整成功。
2022年,陈晶审理了西安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在他的不懈努力下,该案从指定破产管理人到处置、分配完毕全部财产,用时仅77天,是陕西省同类案件审判用时最短的案件。2023年,承办的陕西某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陈晶以专业、高效的司法审判,最终清收资产近700万元,实现所有债权100%清偿,有力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清偿率为陕西省同类案件第一。
“新时代法官的审判工作绝不是只从文字上解释法律,而是要找到法律和为民服务的平衡点,灵活准确适用法律,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目标。”陈晶如是说。
2018年,西安知识产权法庭获批设立后,陈晶成为首批入驻法庭的员额法官。多年以来,虽然审理的案件类型在变化,但爱岗、专业、创新的精神底色在陈晶身上始终没有变。他将法治初心和法治理想融入进一沓沓卷宗中,书写进每一份商事裁判文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