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伙场(庭院)经济在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全域推广,越来越多的农户房前屋后增添了小果园、小花园、小花圃,有的办起了民宿、开起了农家乐,把闲置的“方寸地”变成了增收的“致富园”,这背后离不开榆阳区伙场(庭院)经济用地审批权改革。
2024年5月,榆阳区巴拉素镇讨讨滩村村民杨占录向榆阳区林业局递交了养殖场的申报手续,林业局专职人员迅速实地核查后对手续进行了审批。
“政府鼓励发展伙场经济,我想办个养殖场,没想到没过多久用地审批就下来了。现在我已经建起了羊舍、盖起了草棚,扩大了养殖规模,不仅收入增加了,周围的环境也变美了。”杨占录说。
榆阳区处于国家生态防护林带中心位置,区内林草资源覆盖全境,林地使用定额指标及审批周期较长。为了有效破解农户发展伙场(庭院)经济瓶颈问题,榆阳区林业局多次到市赴省协调,终于获批成为发展伙场(庭院)经济审批权的县区级审批单位。
“现在群众在发展伙场(庭院)经济时,按照《榆阳区发展伙场(庭院)经济使用林草地实施方案》及有关细则,在我局即可办理,极大地缩短了办理周期。”榆阳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刘波说。
据了解,试点示范工作推行后,榆阳区北部草滩区村民的伙场面积可达3亩,南部山区村民的庭院面积可达1.5亩。当闲置土地资源被有效盘活,伙场(庭院)经济正在激活榆阳乡村振兴的“一池春水”。
按照实现“一户一宅”原则,审批伙场(庭院)用地,使用的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农⺠利益不受损,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生态保护。
“目前看来,林业手续办理的简化大大激发了群众发展伙场(庭院)经济的积极性,不仅改善了人居环境,也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的渠道。”榆阳区林业局副局长吴海燕说。(庞亚飞 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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