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对一起刑事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资料照片)。 受访单位供图
“这是一起极具警示意义的案件。案犯系累犯,再犯可能性高,多次入户盗窃且涉案金额巨大,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依法严惩!”5月14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永奇在回忆前不久宣判的涂某某系列盗窃案时说。
2024年初,累犯涂某某在西安浐灞国际港某小区踩点时,锁定了携带大量现金的住户关某。3月21日晚,趁关某外出,涂某某利用事先购置的安全绳、撬杠等作案工具,从楼顶翻窗潜入室内,盗取6万余元现金及4件金首饰。因听到开门声,情急之下涂某某携带被盗财物翻回楼顶逃离。这一过程中,部分现金洒落楼下。民警从围观群众处追回1.96万元当场返还给关某。案件引发当地社区居民恐慌,公安机关商请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
承办检察官张永奇敏锐地意识到,此类“楼顶入室盗窃”作案手法专业,对高层住户安全构成威胁,全程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检警办案人员经过对案件分析研判,锁定犯罪嫌疑人涂某某。2024年8月,尝到甜头的涂某某如法炮制,再次潜入新城区某小区一住户家中盗窃时,被提前布控、在此蹲守的公安民警现场抓获。
2025年2月,涂某某因多次入户盗窃且涉案金额巨大,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检察官认为案子虽然已办结,但被害人损失的财物还没有完全得到赔偿,事情还不算了结。于是,检察官持续推进追赃挽损工作,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使其认罪认罚,并督促其退赔退赃。最终,被告人将赔偿执行到位,并超额赔偿1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法治建设的成效,往往就体现在这一件件‘小案’的办理之中。把一件件轻微刑事案件办好、办到群众心里,是基层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案的关键。”该院副检察长马宝营说。
在供热保障、妇女权益保护、司法救助等领域,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步履不停:办理全省首起供热系列案件,督促落实市政集中供热保障,推动全市供热设施规范化验收,入选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活动案例;推动“外嫁女”土地补偿政策完善,解决了案涉村组100余名出嫁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权益问题,对符合条件的30余人补充发放土地征收补偿款140万余元,追回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权益3.6万元;向82名困难群众发放76.61万元司法救助金……
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时,灞桥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繁简分流机制,组建速裁程序组,让135起简单案件得以快速办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而对于严重暴力犯罪,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始终保持“严”的态势,批捕、起诉43起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让“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警示深入人心。
在办理王某某家暴故意杀人未遂案时,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完善证据链条,使王某某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该案入选最高检反家暴案例,成为震慑犯罪、保护弱者的有力注脚。
在守护国有财产领域,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进国有企业资产保护、重点项目规范建设等案件,成功追回国有资产2.8亿余元、耕地占用税1100余万元;办理全省首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追缴案,通过磋商、听证等方式为国家挽回1亿余元的损失。
在推动社会治理方面,灞桥区人民检察院聚焦文物保护、恶意欠薪等民生热点,制发27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立5项长效机制,用“小智治事,大智治制”的智慧,让法律监督从“治已病”向“治未病”延伸。
此外,灞桥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使用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运用,让168起案件得到精准办理,实现了“科技赋能,监督增效”的新突破。
“法治的温度藏在办好‘小案’的民生情怀里,落在守护‘大安’的责任担当中。”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明表示,在法治建设的征程中,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守护好每一份公平正义,让法治的光芒照亮更多人的美好生活,为高水平安全、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坚实的检察力量。(记者 李妮 通讯员 朱青华)